中國文化大學社會永續發展學分學程實施要點
113.4.16 本學分學程委員會通過
一、 宗旨
本學程主要在培養「SDGs」社會永續發展素養相關專業人才,提供學生於主科系外,第二專長的整合性學程學習,接合國際潮流,增加學生就業競爭能力。
二、 目的
透過社會科學院(以下簡稱社科院)院內五系合作,共同培養能引領「SDGs」社會永續發展素養相關專業人才,並增加學生就業機會。
三、 學程規劃
(一)本學程分為「環境」、「社會」和「經濟」三領域,開放全校學生申請,學生必須至少修滿本學分學程之課程達14學分。其中包括社科院共同必修「永續發展與社會科學」,且在上述三領域至少各修習兩門課程。
(二)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於取得主系所組畢業資格後,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。
(三)必、選修科目如附表。
(四)本學程由政治學系、經濟學系、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、社會福利學系、行政管理學系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,規劃開課等相關事宜。
(五) 完成此學分學程之學生,如為以上社科院五系學生,各系對於所修之外系學分得承認為本系選修學分,具體科目與學分數由所屬科系認定之。
(六)本學分學程若因課程變動而影響修課學生權益,得由學分學程委員會議決學分抵免相關事宜。
四、 申請注意事項
(一)本校學生可申請修讀本學程。
(二)申請者須檢附填妥之申請表(請至學校跨領域學系網下載),送至所屬系辦公室,非社科院學生請送至社會科學院辦公室,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,始得修讀。
(三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,需填寫「終止修習學程申請書」,但已修習之本學程學分,得計入本系畢業學分。
(四)若有疑問請洽各學系辦公室,非社科院學生請洽社科院辦公室。
五、 其他相關規定
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六、 本要點經本學程委員會、本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提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